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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 浏览次数:

文字解读《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

 

日前,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项目为王”和开展“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营造更好营商环境,2022418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平政办〔2022〕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起草过程

按照区管委会工作安排,2022年5月,区发改局启动了《实施办法》的前期起草工作。5月25日,组织书面征求区社会事业局、建设局、财政局、招商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其中区社会事业局、国土建设环保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示范区分局、科技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衔接沟通,区发改局就有关意见和建议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2022年11月9日,以平示范办〔2022〕65号印发实施。

三、适用范围

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重大线性工程项目,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审批或需省级要素支持的项目等。

四、制定意义

《实施细则》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为突破口,着力优化流程,缩短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其出台将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由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目标等,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做到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中介各履其责、监管约束有效的管理服务模式

二部分工作目标,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事项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

三部分为统一审批事项,共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明确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统一平台办理,设立综合服务窗口,规范项目操作流程,推行事项容缺办理,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联合验收制度,统一收费制度。

四部分保障措施,共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政策,加强宣传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等。

六、实施重点

《实施办法》是以“简事项、优流程、在线办”为重点,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机制,在全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审批服务效能提升。重点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贯彻省、市部署要求,结合示范区改革实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大的改革创新空间,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将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三是坚持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探索“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的改革模式,政府部门靠前服务、限时办理,企业按标准承诺后即可批复,部门协同加强关键节点监管。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以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协同推行承诺制与“标准地”“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创新模式,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七、关键词诠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建立起的“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具体来说,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时间节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行“统一清单告知、统一流程审批、统一平台办理、统一帮办代办、统一收费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服务模式,形成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中介各履其责、监管约束有效的协同机制。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2、解读人:刘宇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6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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