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示范区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公开 > 安全生产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来源: 浏览次数:


滍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和重点领域集中攻坚行动,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部位,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春季安全生产。

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留监管盲区,严禁推脱责任、敷衍塞责,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要实施联合审批。二是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二)城镇燃气:一是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突出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重点检查使用不规范、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整治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紧盯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和燃气具生产等环节,坚决打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

(三)建筑施工:一是深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继续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贸)市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用于宾馆、饭店、酒店、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等涉及经营性、人员密集型的自建房。二是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三是重点整治隧道、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

(四)消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等消防安全专项综合整治。二是强化对全市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防控和监管,狠抓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以及春季防火工作,强化对影院、宾馆、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五)道路交通运输:一是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全面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控及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农村道路路面管控,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二是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强化“三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品)检查。三是开展邮寄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仓储消防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加强寄递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四是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校车。

(六)旅游与特种设备:一是加强对景区和星级饭店的专项检查,开展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规范旅游客运交通秩序。二是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防火安全存在漏洞,相关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文化活动场所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宾馆酒店等区域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为重点,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滑雪场所索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七)森林防火:一是对重点单位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防火巡护、普及防火常识等多种形式,全力打造森林防火宣传阵地,有效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形成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加强森林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三是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搞好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其他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三、时间安排

按照工作安排,此次春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232月28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通过层层发动、强化宣传,及时将行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个镇(街道)、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家庭、每一个职工。

2.所有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镇(街道)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自身隐患问题查得清、查得全、查得准,并且整改落实到位。

(二)综合执法整治阶段,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各镇(街道)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综合执法整治,边排查边执法、边治理边完善。对执法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综合整治重点,结合行动方案,制定本行业、本部门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行动,以执法促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351日至531日。

1.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逐项梳理出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确保全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3.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和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查,采取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从而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成果,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春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对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和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将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措施、内容落实到具体人员,限时整改完成。对检查不到位、根治不彻底的部门将上报区管委会予以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而又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二)要把本次攻坚行动和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三)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加强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