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示范区政府预算公开
关于平顶山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全力以赴稳经济、育新质、促转型、防风险、惠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好中向新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536214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代会批准调整为2483767万元,实际完成22512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6%,可比口径增长1.6%。支出预算合计402600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5008315万元,实际完成45257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增长6.6%,结转下年支出482570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824800万元,实际完成717209万元,为预算的87%,可比口径增长1.1%。支出预算为121708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565941万元,实际完成12113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4%,增长12.2%,结转下年支出3545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948065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代会批准调整为960065万元,实际完成6411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8%,增长14.7%。支出预算合计194724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115623万元,实际完成19856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7%,增长15.2%,结转下年支出1129988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03131万元,实际完成169183万元,为预算的42%,下降23.4%。支出预算为724315万元,执行中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29759万元,实际完成5029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6%,增长49.5%,结转下年支出32683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6551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代会批准调整为26551万元,实际完成206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6%,增长592.9%。支出预算合计6677万元,执行中调整为3302万元,实际完成6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9.3%,下降78.7%,调出资金2133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转下年支出2665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因收入规模较小,按规定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363991万元,实际完成1417794万元,为预算的103.9%。支出预算合计1295713万元,实际完成1311086万元,为预算的101.2%。当年收支结余10670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96772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73252万元,实际完成1175515万元,为预算的100.2%。支出预算为1149924万元,实际完成1121723万元,为预算的97.5%。当年收支结余537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0865万元。
(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0339万元,实际完成57125万元,为预算的94.7%,增长0.8%。支出预算为5710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9443万元,实际完成576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2.6%,增长7.5%,结转下年支出217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12019万元,安排支出1201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94272万元,实际完成750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6%,增长58.3%,结转下年支出1924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3万元,实际完成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结转下年支出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611万元,实际完成2755万元,为预算的105.5%。支出预算为1936万元,实际完成2058万元,为预算的106.3%。当年收支结余6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58万元。
(三)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4013万元,实际完成49216万元,为预算的91.1%,可比口径增长1.4%。支出预算为3968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2867万元,实际完成407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2%,增长0.3%,结转下年支出20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11547万元,安排支出1154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5824万元,实际完成313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5%,增长54.3%,结转下年支出448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6万元,实际完成2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558万元,实际完成2058万元,为预算的132.1%。支出预算为1331万元,实际完成1453万元,为预算的109.2%。当年收支结余6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96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95625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8536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877183万元。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1910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609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74965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73714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6927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302218万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4718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7600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795890万元,债务期限包括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65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1392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32630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73253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620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26326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2024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2443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46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44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10200万元);专项债券2169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8158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53400万元)。
2024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768333万元(还本515210万元,付息253123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22542万元(还本167830万元,付息54712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五)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狠抓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1.释放政策效能,助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坚持把稳经济、提信心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经济大盘稳定稳固。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共2479740万元,支持我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平顶山市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地方债务化解。二是推进“两新”工作开展。争取资金25518万元,支持工业、交通运输、教育、农机购置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争取资金27809万元,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三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255629万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大力开展契税补贴活动,为16443户群众和企业发放契税补贴3153万元。发挥还贷周转金作用,为8家企业周转金额10885万元,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190万元。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扩面增量,合作银行总数达到10家,为30余家企业融资110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2.强化创新引领,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不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优势。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86376万元,同比增长31.5%,增速居全省第4位,超额完成省定19%的增长目标。筹措资金20490万元,支持重点科技项目、创新研发专项、平顶山英才计划等,提升研发平台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大力支持“两城”建设。筹措资金230579万元,支持白龟湖科创新城核心区、产教融合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尧山实验室、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挂牌运营等。投入资金101653万元,用于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机构运转等,为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筹措资金10436万元,支持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发展数字经济等。设立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我市陶瓷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四是用好政府投资基金。设立两只产业基金,分别是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及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首期到位资金2000万元,已立项项目5个;设立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首批支持项目29个,下达资金5339万元,有力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
3.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协调发展,推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一是优化提升城市品质。筹措资金210651万元,支持市政路桥改扩建、白龟湖生态环湖路、平鲁快速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筹措资金166646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建设等。筹措资金46990万元,用于湛河治理工程、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汽改水”工程和公交车购置及运营补贴等,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品质。二是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筹措资金160448万元,用于发放各类农业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油生猪大县奖励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筹措资金25586万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有效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筹措资金101153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连续7年在全省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4950万元。筹措资金122767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夯实基础。
4.加大民生投入,推动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办好民生实事,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276828万元,同比增长1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保障基层“三保”。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穿透式”监管机制,落实“三保”标识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国库现金拨付等方面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支持稳就业促就业。筹措就业专项资金21576万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各项创业就业补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等。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706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186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三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144318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和学生资助补助等。筹措资金41291万元,支持平顶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市第四中学综合体育馆等项目建设。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市被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评为全省财政教育“整体工作较为突出省辖市”。四是强化医疗卫生保障。筹措资金340744万元,支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至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至94元,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五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307439万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九连增”,月人均提高116元、达到4487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150元。筹措资金144956万元,用于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对象补助、高龄津贴、计划生育等政策。筹措资金179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和托育中心建设等。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筹措资金12559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旅项目建设等。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筹措资金99110万元,用于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生态建设等,促进绿色发展。八是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筹措资金10753万元,用于支持市区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施“一村一警”和法治政府建设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5.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坚定不移走好改革路、打好创新牌,深入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市级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考试考务费、大型会展和招商活动项目、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租用等预算项目支出标准,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科学核定项目支出。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平顶山市市级预算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评办法》,不断完善“1+6+N”制度体系建设。选取14个项目和应急、民政2个部门整体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全省市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中,我市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细化“1+6”一揽子化债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切实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用好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争取化债债券和置换债券805900万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全年完成退出融资平台8家,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有效压降。目前,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市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夯实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基础。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出租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将闲置房产出租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上缴国库房租收入2445万元。五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领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村(社区)“三资”管理、学生营养餐和养老社保基金三个“小切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改各类问题920个,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省委巡视反馈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24家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单位整改问题161项。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市人大、市政协从严监督、大力指导的结果,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砥砺奋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经济下行、需求不足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困难;二是部分县(市、区)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债务负担较重,基层“三保”面临较大压力;三是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四高四争先”要求和“四为”工作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十大战略”,坚持创新引领、“两城”带动、项目支撑、绿色转型,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4.5%。这一增幅既立足我市发展所处阶段,又与我市经济潜在增长率相适应,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一)2025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1.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巩固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态势。一是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强化“项目为王”导向,紧抓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机遇,加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两城”、“两重”、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二是促进消费市场提振。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统筹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000万元,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快补贴发放,释放消费潜能。积极培育文旅、体育、康养托育等领域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新业态。三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应享尽享,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2.推动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一是加力支持“两城”建设。市级安排资金53000万元,推动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和白龟湖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支持做强做优尼龙产业链条,提速提质尧山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建设,让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更坚实、动能更强劲、活力更充足。二是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市级安排资金5003万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奖励等。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落实落细各项人才政策,市级安排资金2000万元,大力支持平顶山英才计划。深化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探索实施科研经费拨付“直通车”试点,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三是推进产业结构加速升级。市级安排资金8000万元,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陶瓷产业发展,推进钢铁、焦化、水泥、陶瓷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数字化升级,培育壮大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布局氢能储能、前沿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四是强化基金赋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项目落地,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有效发挥基金促进产业发展功能。用好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支持重大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3.着力促进城市建设扩容提质。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等,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加快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三区一村”和市政设施安全改造,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力完善城市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污水和综合管廊等“五管一廊”。二是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市级安排资金56000万元,用于平叶快速通道、湛南路东延等PPP项目服务费和湛河治理工程、四馆一中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支持实施路网畅通工程,加快推进平漯周、焦洛平高铁和焦平、叶鲁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推动许南路东移、平煤大道东扩西延、东平郏路等重点工程建设,打造高效畅通的城市快速路网。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4.扎实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深用活“千万工程”经验,统筹用好财政支农资金,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好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统筹中央补助资金28621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提升工程,保障粮食稳产增产。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80万元,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支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以产业振兴助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三是支持乡村建设发展。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市级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200万元,着力推进“五星”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
5.深入践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市级安排资金20000万元,用于污水污泥处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减排、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体推进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推动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开展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
6.倾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14423万元,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二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教育投入机制,统筹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91858万元,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落实好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是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255212万元,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128241万元,支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层分类做好困难人员社会救助保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五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六是加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继续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推动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继续支持开展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3244万元,增长4.5%,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187424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2749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1293万元,可比口径增长6.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38619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27492万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95051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7500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5045万元(返还性收入921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14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3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006万元(税收收入491300万元,非税收入258706万元),增长4.5%。
支出安排。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95051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1636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91986万元(返还性支出767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859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92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0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8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6362万元,可比口径增长7.2%。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31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6%;项目支出685263万元(含提前告知257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5350万元,增长64.6%,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667282万元,收入总计172263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7551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5.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5081万元,支出总计1722632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0799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506019万元,增长199.1%,上级补助收入307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540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9079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10357万元,可比口径增长8.6%,补助县(市、区)支出214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9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30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68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21万元,收入总计1848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1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6171万元,支出总计18489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因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按规定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588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03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8628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889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69807万元,预计年终结余1219162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882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4755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824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1810万元,预计年终结余690665万元。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安排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292万元,其中:区级收入59695万元,增长4.5%,上级补助收入9235万元(返还性收入41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4292万元,其中:区级支出59208万元,增长1.4%,上解上级支出11396万元(体制上解支出-824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96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88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94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94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900万元。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8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58万元,预计年终结余7352万元。
(四)高新区预算安排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353万元,其中:区级收入51431万元,增长4.5%,上级补助收入-1078万元(返还性收入-39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353万元,其中:区级支出46535万元,增长14.1%,上解上级支出326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42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84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5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11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1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100万元。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8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8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3万元,预计年终结余5213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平顶山市全市和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市收支预算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5年1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57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市级一般债券利息及付息服务费等。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打破支出预算固化格局,科学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持续推进财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密切关注消费税下划的政策动向,积极做好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相关工作,拓展地方税源,增加可用财力。
(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和应尽之责,严格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确保足额编列“三保”预算。督促指导县(市、区)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和资金调度,严防“三保”拖欠。加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测,定期开展基层“三保”风险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在合理保障部门履职基础上,严把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持续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加强项目预算评审,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与存量资产的统筹,加快低效资产盘活,推进行政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
(四)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重大财政政策评估评价,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五)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列支,严控预算追加。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落实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规定,科学预测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加强收支管理,实现收支平衡。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借债务、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财政收入虚收空转和违规返还等行为。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廉政机关建设,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六)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确保按时偿还,用足用好化债支持政策,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确保按期完成融资平台压降任务。加大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
(七)提升财会监督震慑效应。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审计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长牙带刺”。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决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锚定目标、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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