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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5年9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59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2025928~202510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3392022

传真:0375-339202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新产业开发区院内2号楼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平顶山市揽月电器有限公司低压电器元器件制造项目

平顶山市揽月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育英路1号双创孵化中心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育英路1号双创孵化中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该项目主要进行低压电器元器件制造,产品为低压开关、保护控制装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生产低压开关、保护控制装置50万套。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8.5%。建设单位为平顶山市揽月电器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为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物产排及防止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无固定构筑物等设施建设,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和涂覆密封胶工序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在注塑成型设备及涂覆密封胶工序上方设置负压集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空排放;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及废旧活性炭、机油桶等。废边角料及不合格注塑件收集后在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临时储存,后续破碎作为注塑原料使用;危险废物分类存放至危废间,后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水污染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切割废水及冷却水,其中切割废水和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