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示范区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态环境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5年8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58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2025819~20258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3392022

传真:0375-339202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新产业开发区院内2号楼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电缆附件生产项目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翠竹路交叉口东侧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翠竹路交叉口东侧,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该项目新建年产3万件电缆附件(10KV屏蔽式前后插头)的电缆附件产品生产线一条。

本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9.33%。建设单位为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为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物产排及防止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无固定构筑物等设施建设,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提标改造后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废渣,固体废物需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续进行综合利用;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绝缘件清洗废水及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绝缘件清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