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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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554214983N
法定代表人:金泉江
证书有效期: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发证机关:平顶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现郑重公告:该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书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单位无关,本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