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贯彻防灾减灾新理念,确保高效有序应对水旱灾害,减少损失,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依法防汛抗旱。
(2)预防为主,科学调度,降低风险。
(3)确保防洪标准内安全,超标准时优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保障生活用水,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理。
三、预警及应急响应
(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工程、水利设施损毁、旱情等报告制度。
(2)预警分级为四级,I级最高,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3)预警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传播。
(4)灾情会商制度,及时传播灾情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按预警级别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
四、应急处置
(1)转移避险,协助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
(2)抢险救援,包括防汛物资准备、群众和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医疗救护。
(3)应急结束,根据汛情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
五、善后工作
(1)保障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等。
(2)调配救灾款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3)抢救伤员,处理疫情,修复水毁工程。
(4)补充防汛抢险物料,补偿应急措施损失。
六、应急保障
(1)抢险物资保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
(2)应急队伍保障,包括救援组、防汛应急分队、临时抗旱服务队伍。
(3)医疗卫生保障,由区计生卫生局负责,各村卫生室储备应急药品和器械。
(4)救灾生活保障,加强生活必需品储备。
(5)治安保障,依法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为。
(6)社会动员保障,完善救灾物资捐赠管理政策。
七、附则
(1)预案制定,由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负责评估与修订。
(2)预案修订,根据相关变化及时更新。
(3)预案实施,自2025年3月起实施。
(本预案适用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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