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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

发布日期:2023-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示范区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

 

一、地方金融组织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示范区监管名录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2类地方金融组织共3家,资产总额1.2亿元,服务市场主体48户,支持市场主体融资余额1.0277亿元。

(一)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1家,资产总额1亿元,贷款余额1.09亿元,不良贷款0.62亿元,占贷款余额的  56.88%。其中,年度监管评级为D等较低等级的1家,占比100%。

  (二)典当行。典当行2家,资产总额0.2082亿元,注册资本金0.2001亿元,典当余额0.0277亿元,。2022年典当总额0.01亿元,其中房地产典当总额0.037亿元、动产典当总额0亿元、财产权利典当总额0亿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履行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情况

   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违规质押股权,造成行业年审未通过。行为不符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第二十四条 加强股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时需要抵(质)押物的,可以将公司股权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不能将其股权用于其他项目抵(质)押。”的规定

)行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偏离典当本源定位,房地产典当业务规模大、占比高。

示范区两个典当行2020年至2022年典当业务均全部为房地产,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八)回归典当本源。典当行应当回归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逐步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专注细分领域,提升鉴定评估能力,培育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的规定。

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良率偏高,经营风险大。

  通过调阅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台账,截至2022年12月,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尚有0.62亿元贷款逾期均达四年以上未收回。

(2)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异常,为“失联”、“空壳”公司。

平顶山市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至审计日,未发生新的业务,无纳税记录;审计组审计人员和新城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在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该公司。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二十三)净化行业环境。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之规定。

三、审计调查建议

1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违规质押股权,造成行业年审未通过新城区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异常,为“失联”、“空壳”公司。对于这两个问题,建议新城区金融办公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平顶山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规处理。

2)典当行偏离本源定位,房地产典当业务规模大、占比高问题,建议新城区金融办公室依法依规督促平顶山市昊源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回归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逐步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提升业务能力,增强竞争优。

3)平顶山市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收回的0.62亿元贷款问题建议新城区金融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责成誉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