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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5-11-25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安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帮扶力度,保障困难群体就业权益,结合示范区各单位服务需求,2025年公益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7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优先,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26-1128日,共三天。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院内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22房间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下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就业困难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认定材料(1份);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1份);

7.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岗位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安置资格,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事宜,详询属地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

  滍阳镇劳动保障所:0375-2369125;

  应滨办劳动保障所:0375-6189038;

湖滨办劳动保障所:0375-7392629;  

滨湖办劳动保障所:0375-6165027;

示范区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0375-2667691;

监督电话:0375-2667898。

 

 

附件:附件:示范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x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