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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本级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2年市本级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113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宁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政策要求及安排意见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4403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15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92900万元),收回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63500万元加上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63705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39581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41235万元),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427953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45731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970635万元)。

(一)有关政策要求

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财预〔2016170号)规定:年度市县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一般债务限额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限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新增一般债券重点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且能够覆盖债券还本付息规模的公益性项目。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偿债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并设立相应绩效目标。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意见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经市政府研究,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4403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15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92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市本级安排使用20166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4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9200万元。拟分别安排公路建设资金5964万元,教育建设资金14000万元,市政建设资金44700万元,医疗卫生建设资金100500万元,其他社会事业建设资金365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4

2.转贷县(市、区)7527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03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03700万元。县(市、区)按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按上述意见安排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503万元,列入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4万元,列入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3.增加债务转贷县(市、区)支出49039万元,列入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94166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6150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58627万元,增加后为58627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增加2876万元,增加后为287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1994166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61503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2464万元,增加后为936447万元(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增加46163万元,增加后为46163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增加2876万元,增加后为28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16800万元,列入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市本级支出56900万元,列入其他支出科目。

3.增加债务转贷县(市、区)支出459900万元,列入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43457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5168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516800万元,增加后为8929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43457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5168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6900万元,增加后为716562万元(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98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增加459900万元,增加后为7037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76100万元,其中:市本级132300万元,县(市、区)243800万元,举债事项已编列2022年年初预算并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预算调整数不包括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数。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意见

2022年市财政转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00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3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7000万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示范区管委会拟安排教育建设资金3000万元,市政建设资金70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8)。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列入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万元,列入教育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22年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1380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3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000万元,增加后为3000万元。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1380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3000万元,其中: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增加3000万元,增加后为62352万元(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1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列入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0万元,列入其他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22年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493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7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7000万元,增加后为7000万元。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493万元,比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增加7000万元,其中: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增加7000万元,增加后为9493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附件1:示范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

附件3:示范区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xls

示范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