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7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60975
传真:0375-266097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
1 | 平顶山市新城区亿丰加油站项目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亿丰加油站 |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薛西村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薛西村,项目用地面积3281.6㎡,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房、罩棚、洗车机、配电间及其他基础设施。30m³汽油罐2个,30m³柴油罐2。总建筑面积1310㎡,总投资300万,环保投资67.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2.5%。 二、污染物产排及防止措施:施工期 已建成项目,无施工期;该项目因涉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属未验先投,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7月3日对其下达处罚决定,目前处罚程序已执行完毕。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及少量废气,其汽油卸油、加油环节需配备了油气回收系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收集用于农田灌溉;洗车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集中处理收集后用于站区绿化、洒水抑尘,不排放。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油罐底泥,生活垃圾需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油罐清底泥需交由有资质机构负责。 三、审批要求:1、强化废水回收利用及防渗防水措施。2、加强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3、提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