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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城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0-06-01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新城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发公共服务类一般性公益性岗位3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

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1、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各镇、办)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如下:

用人单位

岗位

数量

学历要求

新城区(各镇、办)

公共服务岗位

30

高中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5日(8:00-18:00结束);

2.报名地点:新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城区宏图路西段新城区管理委员会院内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四、招聘办法和薪酬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考核后择优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试用期3个月,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0%并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375-2667691    

监督电话:0375-2667898

 

 

                                            平顶山市新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