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城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br>
发布日期: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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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城区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平人社〔2018〕14号)、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社〔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就业困难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辖区内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17、2018、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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