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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4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4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2020417~20204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60975

传真:0375-266097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新城颐和中医医院项目

平顶山市新城颐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88号民生商贸城B区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88号民生商贸城B区,占地面积460㎡,建筑面积960㎡。计划设置床位20张,中医院设中医科内科、儿科、老年病科、针灸科、康复医学科及内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房。总投资400万,环保投资1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25%。

二、污染物产排及防止措施:

施工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88号民生商贸城B区,系租用原长城饭店1F~3F对其进行装饰和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废气:粉尘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装卸、堆放、清理等过程以及切割、打磨瓷砖、钻孔、暗线开槽等;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为房屋内部装修阶段需要使用具有能挥发有机废气的胶合板、涂料等建筑材料;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无施工废水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电钻、电锤、电锯等施工装修机械设备;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煎药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的煎药废气;两者产生的废气均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达标处理,尾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顶层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废水由管道收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后,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翠湖路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普通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中药残渣,经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和污泥;其中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在院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本项目污泥清掏后暂存于封闭式耐腐蚀容器内,经消毒后交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