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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2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08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2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202027~20202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60975

传真:0375-266097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平顶山市新城区再生型道路水稳基料处置项目

平顶山锦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夏店村

广州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夏店村,占地面积约  占地约8700㎡ ,项目采用破碎筛分、混合搅拌的工艺,年处置 20 万吨基料。总投资218万,环保投资2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27%二、污染物产排及防止措施:施工期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项目。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于 2019 年 9 月19日向平顶山锦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于2019年10 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企业已停止建设,并在2019年10月15日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指定的收款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缴纳了罚款。目前项目已建成目前生产车间主体框架已基本建设完成。后续施工期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及“两个禁止”等扬尘防控措施运营期运营期废气:建筑废料进料环节、破碎以及筛分工序配备大型袋式除尘器,各环节工艺颗粒物经集气后、统一采用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统一进行处理后,经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配置喷雾降尘装置(移动式雾化喷射器和固定式喷头)以及人工地面及时清理,减少颗粒物污染排放。运营期废水: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洗车废水经车辆冲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运营期固废:除尘固废和沉淀清洗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